114年度高雄醫學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
善盡社會責任-核心議題一
「誰的權利?誰的正義?--憲法、人性與生命的交會與邊界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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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名稱 |
經典人物講座「誰的權利?誰的正義?--憲法、人性與生命的交會與邊界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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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日期 |
114年11月18日(星期二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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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時間 |
12:00~13: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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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地點 |
B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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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參與對象 |
全校師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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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參與人數 |
355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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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活動重點及目的: 為培養書院學生關注社會議題,並鏈結SDGs目標16:「制度的正義與和平」,書院於114年11月18日辦理經典人物講座,邀請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李荃和所長蒞臨演講,李荃和以「誰的權利?誰的正義?--憲法、人性與生命的交會與邊界」為題跟在場師生分享醫療法律相關的重大社會議題,並帶領大家從基礎法律概念為基礎,嘗試從不同角度切入探討。 二、 活動特色及執行情形: 李荃和所長為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,律師高考及格,現為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。李所長更是長年投入弱勢與人權保障相關議題,在許多案件中都能窺見其蹤跡。本次講座以萬年的電車難題為起頭,當同樣一件事情面對不同角度思考,決策者該如何抉擇?是道德重要?還是法律優先?又或者站在醫事專業人員的視角該如何選擇? 演講中,李所長提到近期重大的「長照悲歌」新聞,講述一位年邁的母親因自覺逐漸年老體力衰退,恐無法再繼續照顧自幼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孩子,又擔心若自己比兒子先離開人世,沒有人能照顧他,因此親手結束了自己兒子的生命,並旋即自首。在法律上,該名母親完全符合殺人罪的構成要件,縱使承審法官已經在合乎法律規定之下減至最低刑度,最終一審仍判處2年6個月。李所長提到考量刑罰之目的,不外應報、一般預防及特別預防之目的,但在本案全部都不適用的情況下,我們還應該以刑罰加以處罰嗎? 除此之外,李所長也以基本權審查體系,包括形式合憲性與實質合憲性事由,帶領現場師生深入淺出了解憲法的思維,讓我們在看法律相關案件,或是憲法法庭判決(大法官解釋)時,可以了解其脈絡,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。現場師生在演講結束後仍意猶未盡,準備了許多議題跟李所長討論,李所長也逐一分析解答。最後,許多師生期待學校之後能繼續邀請李所長講述不同的法律議題。
三、 活動之質量化指標: 1. 本次講座會讓您想要反思自身的人生規劃。 【滿意度5.51】 2. 本次講座讓您學習到經典人物的成功之道。 【滿意度5.52】 3. 本次講座讓您對於權利與正義有不同思考面向。 【滿意度5.65】 4. 本次講座讓您對於法律社會時事能有更深層次的了解。 【滿意度5.66】 5. 本次講座讓您對於SDGs目標16的認識有所提升。 【滿意度5.60】 6. 整體而言,您對本次講座活動感到滿意。 【滿意度5.63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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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活動花絮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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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會貴賓合影 |
學務長頒贈感謝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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講師演講實況(1) |
講師演講實況(2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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