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日期開始: 2025-11-18
活動日期結束: 2025-11-18
永續發展目標: SDG16和平、正義與健全的司法

114年度高雄醫學大學高等教育深耕計畫

善盡社會責任-核心議題一

「誰的權利?誰的正義?--憲法、人性與生命的交會與邊界」

活動名稱

經典人物講座「誰的權利?誰的正義?--憲法、人性與生命的交會與邊界」

活動日期

1141118(星期二)

活動時間

12001330

活動地點

B

活動參與對象

全校師生

活動參與人數

355

一、 活動重點及目的:

    為培養書院學生關注社會議題,並鏈結SDGs目標16:「制度的正義與和平」,書院於1141118日辦理經典人物講座,邀請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李荃和所長蒞臨演講,李荃和以「誰的權利?誰的正義?--憲法、人性與生命的交會與邊界」為題跟在場師生分享醫療法律相關的重大社會議題,並帶領大家從基礎法律概念為基礎,嘗試從不同角度切入探討。

二、 活動特色及執行情形:

李荃和所長為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,律師高考及格,現為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。李所長更是長年投入弱勢與人權保障相關議題,在許多案件中都能窺見其蹤跡。本次講座以萬年的電車難題為起頭,當同樣一件事情面對不同角度思考,決策者該如何抉擇?是道德重要?還是法律優先?又或者站在醫事專業人員的視角該如何選擇?

    演講中,李所長提到近期重大的「長照悲歌」新聞,講述一位年邁的母親因自覺逐漸年老體力衰退,恐無法再繼續照顧自幼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的孩子,又擔心若自己比兒子先離開人世,沒有人能照顧他,因此親手結束了自己兒子的生命,並旋即自首。在法律上,該名母親完全符合殺人罪的構成要件,縱使承審法官已經在合乎法律規定之下減至最低刑度,最終一審仍判處26個月。李所長提到考量刑罰之目的,不外應報、一般預防及特別預防之目的,但在本案全部都不適用的情況下,我們還應該以刑罰加以處罰嗎?

    除此之外,李所長也以基本權審查體系,包括形式合憲性與實質合憲性事由,帶領現場師生深入淺出了解憲法的思維,讓我們在看法律相關案件,或是憲法法庭判決(大法官解釋)時,可以了解其脈絡,要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。現場師生在演講結束後仍意猶未盡,準備了許多議題跟李所長討論,李所長也逐一分析解答。最後,許多師生期待學校之後能繼續邀請李所長講述不同的法律議題。

三、 活動之質量化指標:

1. 本次講座會讓您想要反思自身的人生規劃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滿意度5.51

2. 本次講座讓您學習到經典人物的成功之道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【滿意度5.52

3. 本次講座讓您對於權利與正義有不同思考面向。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【滿意度5.65

4. 本次講座讓您對於法律社會時事能有更深層次的了解。   【滿意度5.66

5. 本次講座讓您對於SDGs目標16的認識有所提升。         【滿意度5.60

6. 整體而言,您對本次講座活動感到滿意。      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【滿意度5.63

四、 活動花絮:


1141118李荃和上傳1 

1141118李荃和上傳2

與會貴賓合影

學務長頒贈感謝狀

1141118李荃和上傳3

1141118李荃和上傳4

講師演講實況(1)

講師演講實況(2)
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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